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位于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红荔路38号,始建于1958年,占地面积23亩,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是一所集预防、治疗、康复、科研、教学、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精神残疾劳动能力评定的三级精神心理专科医院,是茂名市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院,是茂名市精神卫生中心,是全国首批精神康复建设基地、中国康复医学会科普示范基地,先后荣获广东省巾帼文明岗、茂名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发展历程

1958年,医院前身-茂名县精神病收容所创建。

1960年,医院更名为信宜县精神病院。

1961年,医院更名为高州县精神病疗养院。

1966年,医院更名为高州县精神病收容所。

1969年,医院更名为高州县秋林专科医院。

1986年,医院更名为茂名市秋林医院。

1996年,医院更名为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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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编制病床数量1150张,配置核磁共振(美国GE1.5TMRI)、螺旋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BJ-6B-400C医用直线加速器、遥控X光机、C型臂X光机、彩色B超、电子胃(肠)内窥镜、纤维支气管镜、纤维胆道镜、电子腹腔镜、膀胱镜、输尿管镜、前列腺电切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麻醉机、血液透析机、床边CRT、经颅多普勒仪、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施。

门诊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照常。

就诊指南

一、挂号须知:医保患者请务必向挂号室出示社保卡/医保手册,非医保患者请出示相关证件或说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单位/地址及所挂科、室。在挂号室购买病历手册。

二、就诊须知:患者将病历手册及挂号条一同交给分诊台护士,由护士统一安排到相应诊室。

三、交费须知:医保患者请务必向收费处出示社保卡,否则将影响实时结算报销,非医保患者请您持挂号条到收费处交费。有药费或检查申请单时,请您将处方正联或检查申请单一同交给收费员。

四、取药须知:请您将收费收据和处方正联一同交给药房人员。

五、入院须知

1、患者经医生诊断需要入院的,须签订住院知情同意书及相关协议,办理入院登记手续。

2、家属或病人持入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缴纳住院押金,并妥善保管收据,出院时凭该收据结帐。

3、入院时要告知收费员及医务人员是否买有医疗保险,填写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以便于办理报销手续。

4、患者入院后,家属要定期与主管医生联系,了解患者的病情动向及住院所需费用等情况。

六、出院须知

1、家属有为患者办理出院意向的,应先与主管医生沟通,了解患者病情是否适合出院及住院所需费用情况。

2、办理出院手续时请带好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押金收据、医疗保险证等有关证件(家属必须携带本人证件)。结帐时请核对费用情况,结账后请保管好有关单据、证明、证件。

3、出院后家属要保管好药品,按时按量给患者服药,多关心患者,鼓励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帮助树立信心。

4、患者须注意休息,饮食宜清淡,避免辛辣、燥热、煎炸食物,如:白鸽、牛肉、狗肉、烧烤、烟酒、咖啡、浓茶、人参等。

5、医生可能会定期与患者或家属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服药情况。服药期间要定期复诊,如有病情变化请即时与主管医生联系。

6、未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患者请于每年11月份到户籍所在地参加医保,请不要错过。对长期治疗的患者,建议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申请办理慢性病特殊门诊;对家庭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的患者建议到当地民政、残联等部门申请办理特困户、残疾证等,争取国家更多的救助。

7、有疑问的请及时向医务人员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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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照常。

预约挂号

微信预约

微信搜索小程序“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微服务”,可进行预约挂号。

公交路线

公交路线

乘坐g2、c2路公交车,在新省站(第三人民医院)下车即到。

特色专科

茂名市重点学科:精神科、心理科。

医疗优势

一、优势病种:心理障碍、神经症、抑郁症、失眠、癫痫、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老年期精神病、儿童行为障碍、青少年心理障碍、多动症、抽动症、应激障碍、性变态、情感障碍。

二、优势技术:药物治疗、作业治疗、运动治疗、森田治疗。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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