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康宁医院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百官屯417号,始建于1957年,占地总面积约7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是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康复于一体的三级专科医院,是锦州市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院,是辽西首家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锦州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和实习基地,先后荣获辽宁省五一巾帼标兵岗、辽宁省教科文卫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辽宁省卫生系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锦州市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发展历程

1957年,锦州市康宁医院正式成立。

医疗设施

门诊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

就诊指南

一、就诊须知

1、预约成功后,诊断明确,自己要求入院的患者,需经风险评估过后确认无明显危害,患者本人或者监护人签署《自愿住院治疗申请表》、《自愿住院患者声明》、《入、出院须知》、《自愿入园知情同意书》。

2、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需要住院的病人,已确认有危害行为风险,患者本人或者监护人签署《自愿住院治疗申请表》、《自愿住院患者声明》、《入、出院须知》、《自愿入园知情同意书》。

3、疑似精神障碍,需要留院观察的已确认有危害行为风险,还需要填写风险评估表,交到门诊值班医师处填写复核,再次确认风险后,再由接诊医师和送诊者签署《紧急住院观察入院告知书》、《紧急住院观察入院知情同意书》。

二、入院须知

1、办理入院手续时,患者本人必须到场。

2、非自愿住院治疗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必须有监护人(或监护人授权的代理人)陪同,协助患者办理。

3、办理入院手续需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患者身份证、各类医疗保险卡及保险手册、新农合参保证等。

(2)监护人(或监护人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由单位或公安机关送诊的,送诊人应出示单位公函、身份证或警官证。

(3)如由监护人授权的代理人办理非自愿住院治疗手续,须出具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

(4)已经在门诊签署完备的入院申请单或入院告知书。

4、办理入院手续需签署以下文件

(1)入院知情同意书(门诊);治疗知情同意书(病房)。

(2)自愿住院治疗患者声明(自愿住院者在门诊签署)。

(3)办理入院和出院手续须知(门诊)。

5、入院需预交伙食费500元,自费患者需预交住院费5000元;各类医保及新家农合需预交住院费3000元。支付方式:现金。患者在住院期间的费用超过预交住院费时,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之内补交。

6、办理出院时需持:自动出院声明书/出院通知书办理。出院结算时必须交回预交金收据,以便退费,否则无法办理。

7、需要病历复印件的患者,请于出院十五个工作日之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1)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证明代理人与患者关系的证件。

(4)所需要病历复印件原因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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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时间

现场挂号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

预约挂号

微信预约

关注微信公众号“锦州市康宁医院”可进行预约挂号。

公交路线

公交路线

乘坐204路公交车,到紫荆山终点站(康宁医院)下车即到。

分支机构

一、锦州老年心理医院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定安里73号。

二、锦州心理医院位于辽宁省锦州市解放路二段19号(因动迁暂时迁至锦州老年心理医院四楼)。

特色专科

医院重点科室:精神科、心理科。

医疗优势

一、优势病种:焦虑症、抑郁症、顽固性失眠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分裂症、反应性精神障碍、老年期精神障碍、酒精中毒、药物依赖、儿童精神障碍、孤独症、多动症、抽动症、精神分类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疾病、心因性精神障碍、酒精所致精神障碍、身心疾病、神经症、心因性精神障碍、酒精依赖、酒精中毒伴发精神障碍、女性重性精神障碍、人格障碍、老年期精神障碍。

二、优势技术:药物治疗、个别心理治疗、集体心理治疗、家庭心理治疗、行为治疗、精神分析治疗、物理治疗、生物反馈治疗、经颅磁疗法、生物反馈疗法、脑反射、智能电针疗法、经络氧疗法、芳香中医经络放松疗法、放松脱敏催眠疗法、焦虑门诊行为训练。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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