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南门仓胡同5号,始建于1912年,占地面积23.2万平方米,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
发展历程
1912年,医院前身-陆军军医学校附属医院创建。
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后由华北军区接管,更名为华北军区后勤部卫生部北平陆军医院。
1955年,医院更名为北京军区总医院。
1995年5月,医院被总后勤部评定为三级甲等医院。
2016年5月,医院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总医院。
2018年12月,医院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
医疗设施
门诊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日照常。
就诊指南
一、预约须知
1、开诊日前未付费的预约,就诊当天可在门诊大楼自助机、1楼收费处1-3号专门取号窗口、2楼至5楼收费处各窗口取号。
2、若因事不能如约就诊,请至少提前一天通过预约成功的渠道进行退号;诊间预约成功者退号可拨打电话。就诊当天不提供退号。
3、预约医师如因教学、会议等原因不能如约应诊,医院将安排同等资历的医师应诊或停诊,可选择退号或在同等资历的医师处就诊。
4、医院已全部实行分时段预约,为减少就诊等候时间,请不要过早到医院等候。
二、现场挂号须知:医保患者请务必向挂号室出示社保卡/医保手册,非医保患者请出示相关证件或说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单位/地址及所挂科室。在挂号室购买病历手册。
三、就诊须知:患者将病历手册及挂号条一同交给分诊台护士,由护士统一安排到相应诊室。
四、交费须知:医保患者请务必向收费处出示社保卡,否则将影响实时结算报销非医保患者请您持挂号条到收费处交费。有药费或检查申请单时,请您将处方正联或检查申请单一同交给收费员。
五、取药须知:请您将收费收据和处方正联一同交给药房人员。
六、化验检查:交费后持向导条及收据到相应检查科室。静脉抽血请先到抽血室。
七、注射或输液等治疗:持向导条、处方及收据到门诊注射室或输液室。
八、抽血、B超检查当日晨起需禁食水或憋尿,特殊检查项目的准备,医生及检查科室会告知您。
挂号时间
窗口挂号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预约挂号
一、电话预约
医院咨询电话:010-66721629。
二、现场预约
在医院挂号窗口进行预约挂号。
公交路线
一、公交路线
乘坐24路、674路、夜28路,在东四九条站下车,步行339米即到。
二、地铁路线
1、乘坐地铁2号线,在东四十条站下车即到。
2、乘坐地铁2号线、地铁6号线,在朝阳门站下车即到。
特色专科
一、全军医学中心:全军创伤骨科研究所、全军肝病治疗中心、全军优生优育中心、全军普通外科研究诊疗中心、全军皮肤病研究诊疗中心、全军肿瘤内科研究诊疗中心、全军临床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
二、军区医学中心:心肺血管病研究所、消化内科研究诊疗中心、胸外科研究诊疗中心、神经内科研究诊疗中心、呼吸内科研究诊疗中心、病理研究诊疗中心、军区烧伤整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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