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南京路299号,始建于1958年,建筑面积为1.7万平方米,是一所集医疗、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是青岛市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单位,是青岛大学医学院、济宁医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青岛大学医学院、苏州大学医学院硕士培养点,是青岛市精神医学临床教学基地,先后荣获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诚信医院、山东省十佳司法鉴定机构、青岛市卫生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

发展历程

1958年,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创建。

1962年12月,医院从崂山大崂观迁入现址—南京路299号。

1994年,医院按照卫生区域规划并称青岛市第七人民医院。

2000年,医院更名为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

2007年,医院成立了心理医院(市南区安徽路32号)。

2016年6月,医院在心理医院一楼开设省内心理健康查体中心。

医疗设施

医院编制床位700张,配有心理CT、无抽搐电治疗仪(MECT)、多导睡眠监测仪(PSG)、经颅磁刺激治疗仪(RTMS)、西门子CT、日本光电脑诱发电位机、日产五分类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国产尿液有形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施。

门诊时间

上午8:00-下午16:30。周六、日照常。

就诊指南

一、预约须知

1、预约挂号采取实名预约,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我院诊疗卡登记预约。

2、提前一天16:00前预约挂号,预约期间专家因特殊原因停诊,科室将安排同专科同资质的专家接诊或优先预约下一单元号。

3、按挂号序号排队候诊。

4、预约因故取消时前提前1天16:00前通知医院。

5、同一就诊人失约超过3次(即预约后未前来就诊),预约系统将自动将其资料导入黑名单,不再接受其预约请求。

二、就诊须知:患者将病历手册及挂号条一同交给分诊台护士,由护士统一安排到相应诊室。

三、交费须知:医保患者请务必向收费处出示社保卡,否则将影响实时结算报销,非医保患者请您持挂号条到收费处交费。有药费或检查申请单时,请您将处方正联或检查申请单一同交给收费员。

四、取药须知:请您将收费收据和处方正联一同交给药房人员。

五、化验检查:交费后持向导条及收据到相应检查科室。静脉抽血请先到抽血室。

六、注射或输液等治疗:持向导条、处方及收据到门诊注射室或输液室。

七、抽血、B超检查当日晨起需禁食水或憋尿,特殊检查项目的准备,医生及检查科室会告知您。

挂号时间

1、医院官网挂号时间:全天24小时挂号。

2、医院电话挂号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日照常。

3、现场挂号时间:上午8:00-下午16:30。周六、日照常。

预约挂号

一、网络预约

“青岛医院网上挂号”网络预约系统:http://guahao.jkqd.gov.cn/#/index。

二、电话预约

医院电话预约挂号系统:0532-86669018。

三、现场预约

一楼门诊大厅进行预约挂号。

公交路线

一、公交路线

1、乘坐3路、306路、318路、368路环线、378路、502路、605路、607路、626路公交车,在南京路站下车即到。

2、12路、12支、208路环线、221路、308路、308专、309路、603路公交车,在伊春路站下车即到。

3、36路、126路、126路(定点延长)、309路、369路公交车,在通榆路站下车即到。

二、地铁路线

乘坐地铁3号线,在清江路站C出站口,沿着哈尔滨路向西走到南京路,再沿着南京路向南第一个路口左拐,便来到东莞路,再走大约一分钟便到达医院大门。

分支机构

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分院-心理医院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安徽路32号。

特色专科

一、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科。

二、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公共卫生领域):精神卫生专业。

三、青岛市重点学科:临床心理科、老年精神科。

四、青岛市特色专科:重性精神病诊疗。

医疗优势

一、优势病种: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青少年心理障碍、精神分裂症、焦虑症、睡眠障碍、情绪障碍、躯体形式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慢性躯体疾病伴发精神障碍、老年痴呆、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发作性睡病以及不宁腿综合征、睡眠异常行为、广泛性焦虑障碍、惊恐障碍、广场恐怖症、社交焦虑障碍、强迫症、特定恐怖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二、优势技术:音乐治疗、艺术治疗、团体心理治疗、居家训练、计算机认知训练、脑波治疗、手工作业治疗、陶艺、售货、烹饪、书画、阅览、健身、家庭联谊会。药物、物理、心理等综合治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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