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由平台将处方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校验并传送至定点零售药店或医药商业机构,由机构进行配送或患者上门自提的购药行为。

1.建立慢病处方流转平台
建立全市慢病处方流转平台,试点推行互联网诊疗、处方在线流转、医保在线支付、药品配送到家等服务。
2.推出“药品线上续方,远程支付结算”
疫情期间进一步推出“药品线上续方,远程支付结算”,面向曾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参保人群,在线向基层医疗机构提出处方药续方申请,实现了在线问诊、开方、医保在线结算、药品配送的就诊闭环。
3.加强诊疗行为监管
加强针对诊疗行为的监管,包括制定医保、卫健及医疗机构自身考核标准,开展线上处方审核和合理用药监测,针对药店药品流通的监管包括线上进销存监管、票据协同溯源、监管码一物一码和智能云视频监控等。对药品风险和零售药店发生的药品交易风险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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